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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在上海,个人集资诈骗90万,会判几年啊?这个人是我哥,他2年前刚刑满释放,有前科的,请问这样的累犯可以缓刑吗?谢谢律师了

刑事辩护 2019-01-07 1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刑事拘留的,说明已经涉嫌犯罪,暂时出不来。经批捕后,要被判刑。涉嫌诈骗罪。
    《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遇到网络集资诈骗可以寻求媒体曝光
    投资人可以寻求当地新闻媒体或者财经媒体进行帮助,将不良企业进行曝光。如今,网络媒体的力量也越来越大,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构建和谐法治社会也有很大的帮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核实企业相关信息真实性;
    二、不轻信高额回报;
    三、不熟悉的业务领域慎投;
    四、资金去向不明的业务慎投;
    五、选择声誉好、有实力的理财机构。
  •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
    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本罪罪状的表述,有人认为颠倒了行为目的与行为手段,易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混淆,因为这二罪都是以欺诈方式进行的集资犯罪,故宜表述为“以集资的方法进行诈骗”为妥。
    两种表述均成立,因为本罪的预备和着手须以诈骗方法开始而且这种诈骗方法的实施贯穿于本罪实施过程始终,诈骗和非法集资都是非法占有非法集资款的手段,二者的有机结合方能实现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本罪行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以将“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或“以非法集资方法进行诈骗”表述为行为手段都是可以的。
      本罪在1979年刑法中没有规定,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其中第八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1997年新刑法予以采纳,学理上,有人将本罪罪名定为集资欺诈罪或非法集资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中,将本罪定为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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