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能会被法院认定无效,是业主的原因,责任不在我们,我想问一下能否让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 2022-11-18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无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自始无效,双方的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应归于无效,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过错责任的承担是:一般情况下,由过错方,就其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合同无效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下列责任:返还因无效合同所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以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