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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您好,离婚案件中,被告上庭的时候缺席了,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了,要怎样重新上诉?对方提的要求太不合理了,请问重新判决会很复杂吗,谢谢!

离婚 2022-11-18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离婚了,被告上诉可能会维持原判。当一审法院的原判决、裁定被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会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离婚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原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对诉讼离婚案件进行如下判决:若宣判前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采纳的证据,结合现存事实情况,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然后,进行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后,被告方是可以再上诉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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