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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房产法官不给拍卖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22-11-18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拍卖房产是因为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采取的强制性手段,如果被执行人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的或者存在其他终结执行的情形的,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就不会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就可以拍卖房子。法院审理过程中房产是不会被拍卖的,只有法院下判决了,未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才会拍卖房产。从起诉到拍卖,一般情况下需要一两年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拍卖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当被执行人不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拍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生活必需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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