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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家地里盖的鸡房已经六年了,现在说是禁养区了我该咋办

损害赔偿 2022-11-18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禁养令是在2017年开始。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地区有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等。
    法律依据:《畜牧法》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 农村禁养政策如下:
    一、农村禁养区有五种:
    (一)居民饮水水源保护区;
    (二)风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
    (三)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文化区;
    (四)居民聚集地或者医疗教研人口集中区;
    (五)政府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二、以下两类人将会被重罚:
    (一)违规违法经营的养殖场以及尚未办理合法审批手续的养殖场将会被重罚;
    (二)在禁养区经营且继续导致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将会遭到重罚。
    三、全国禁养拆迁或者关停的补偿标准:
    (一)八大补偿项目:①养殖设棚舍补偿;②养殖棚舍附属物补偿;③土地补偿;④停产补偿;⑤养殖设施工具补偿;⑥不可移动设备补偿;⑦搬迁补偿;⑧临时安置补偿。
    (二)补偿标准:按照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文件明确指出,畜牧业发展规划,当地土地规划,治理环保问题等需要整改或者划定禁养区域的,导致养殖户需要关闭或者搬迁养殖场,给养殖户造成一定的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策依法给予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当地公布为准。
  • 农村禁养令在2017年开始设立。国家开启禁养政策,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农村养殖污染的产生。随着农村“禁养区”的设立,可以降低农村的养殖污染,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美丽乡村计划做好环境基础工作。
    法律依据:《畜牧法》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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