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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办理出生证明不写父亲信息,可以随父亲姓吗

婚姻家庭 2022-11-18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出生证明没有父亲信息是不能办理的,除了单亲家庭或者是未婚先孕的情况可以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出生证上面必须有其父母的姓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跟母亲。没有结婚证生的孩子通常随母姓,如果需要随父姓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证明其父子女关系以后,才能在出生证上写上孩子父亲的名字,也才能随父姓。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孩子的户口归属问题。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女方直接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父亲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其孩子若有出生证明,即可由其父母向该子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为非婚生子女也有申报户口的权利,非婚生子申报户口,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直接申报。
    有出生医学证明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超过2周岁的,向派出所申请并提交材料,由派出所办理。法律依据:父亲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其孩子若有出生证明,即可由其父母向该子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因为非婚生子女也有申报户口的权利,非婚生子申报户口,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直接申报。有出生医学证明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超过2周岁的,向派出所申请并提交材料,由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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