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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看皮肤科医生。但是他给我误诊了。我一共买药什么的花了几千块钱我可以请求赔偿吗?

医疗纠纷 2022-11-18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按照医嘱进行赔偿可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医嘱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协商解决赔偿的,应当在专门场所进行。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索赔数额较高的,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 因药品等缺陷造成损害患者应向生产者或医疗机构索赔,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追偿。患者遭到医疗损害,第一件事情就是及时获取证据,然后向相关机构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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