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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啊,去哪里办理

婚姻家庭 2022-11-18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是:
    1、夫妻提出申请;
    2、受理机关予以核查。核查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且一般需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
    3、发给生育服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
    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里我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第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
    第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盖章。第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下: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手续: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格式,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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