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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简单借贷纠纷案子,从立案到开庭判决书,整整一年时间,现在判决已经下来,我有足够的证据所以胜诉,对方老X尽然再次上诉,法院给我说老X目的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尽然都是老X为什么还故意拖延时间,而且对方名下没有财产,我都怀疑老X请的律师疏通了关系故意拖延我一年时间!!我想请问专业的律师们,老X这么做目的在于拖延时间外,其他还有什么目的?

综合法律 2022-11-18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因为借款提起诉讼是有时间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逾期举证的,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对其进行训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延迟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贷款人向借款人提出履行的请求;借款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以及采取其他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有同等效力的办法。具有上述情形的,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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