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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夫妻俩名字,如果离婚一方净身出户,名字要去掉吗?

离婚 2022-11-19 0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只需直接去办理更名手续即可,其一般只收取房产证的工本费,免一切税费。直系亲属之间取名的直接办理过户,而其他情况需要先交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税费是去名人的那部分产权所产生的交易费用。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夫妻离婚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的属于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则离婚时不得分割,如该房产虽然只登记了一人的名字,但是有证据证明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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