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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前老房拆迁款怎么分

离婚 2022-11-19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的,拆迁款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补偿利益,或者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该拆迁安置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房屋拆迁了,分割方式如下: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一致的,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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