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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将本企业使用过的2008年购入的一台机器设备销售,该机器设备购入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销售收入10300元,甲企业未放弃减税。请问,为什么计算的时候这个不属于销项税额?

公司税务 2022-11-19 09: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月销售额不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过3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减收政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销售额已经超过30万,就没有享受优惠的资格需全额征收。税率为3%。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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