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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打官司要债没有证据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11-19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提供哪些证据: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 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在民家借贷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担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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