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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在我私人账户上,被法院强制执行划拨了,怎么办?公款能要回来吗?

案件执行 2022-11-19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强制执行还款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执行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搜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 强制执行款已经转到法院账上,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第八条
    执行款到账次日。财务部门应当将到账情况告知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应当在五日内将收款时间和数额等有关情况告知案件当事人。

    《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第九条
    执行款到账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并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取款手续。需要延期划付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查批准。
  • 纪检公款私存的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如财务人员为了获取利息而将公款秘密私设单位账户存放,公款最终归还单位,利息据为已有,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公款,是指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
    何谓公款私存,目前学术界尚无权威、统一的定义。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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