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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别人土地承包合同,他种地给我钱,然后三年不给钱

房产纠纷 2022-11-19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 土地承包合同以下是无效的:行为人主体不适格的;意思表示虚假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违反公序良俗的;违反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承包方私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不按照约定缴纳土地租金等,发包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向承包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样地,如发包方强行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强行收回土地,承包方也可通过诉讼维权。
    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发生纠纷时,可以先行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机构协助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如果承包合同中对纠纷解决途径已有约定,可以根据约定选择解决方式;如果未就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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