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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负债过高,房产没有名字另外一放是户主贷款的话会有影响吗

债权债务 2022-11-19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告知具体情况来为你分析
  •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将房子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清的贷款就是产权方的个人债务,产权方需要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房子贷款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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