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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离开工作单位我从进厂就从事电气焊工作,直到离开工作单位,我是1962年出生,去办理退休但是不给办理原因劳动局材料资料中只有84至86年特殊工种记录企业已经倒闭,工资发放表,考勤表材料已经丢失这种情况怎么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劳动纠纷 2019-01-03 15: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可以提前多少年退休?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但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名录   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但还必须具备下述一个条件: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工作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只具备年龄条件,而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达不到上面任一条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   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而现在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政策规定可以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   特殊工种与非特殊工种的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动工种后一周内,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送社会保险机构备案,时间从鉴证之日起计算。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电工作业;
    (1)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4)登高架设作业;
    (5)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6)压力容器操作;
    (7)制冷作业;
    (8)爆破作业;
    (9)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0)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二)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 员工和单位出现劳动纠纷,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但是特种工满足提前退休的条件是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判定的。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特殊工种的工作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 无论是私营还是合资、外资、国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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