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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厂里工作9年了,不是正式工,这个月请假30天,有28天的病假条,工资怎么发呢

劳动纠纷 2022-11-19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请一天病假,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至于具体的病假工资数额,则根据劳动合同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有:病假期间,由于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职能义务,因此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劳动者请病假一天的工资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计算,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的约定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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