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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户口身份证号不一样,派出所没有通知本人,给注销了一个,能申请回来吗

综合法律 2022-11-19 16: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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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重户口注销想销哪个都行。公民具有双重户口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需要注销一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的,需要说明户口重复才可以申请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双重户口注销想销哪个都可以。公民具有双重户口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需要注销一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的,需要说明户口重复才可以申请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双重户口注销想销哪一个都是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具有双重户口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需要注销一方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注销的,需要说明户口重复才可以申请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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