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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是孩子姑姑也是监护人,孩子在我家户口本上,目前孩子是母乳期,我弟跟我弟媳妇要离婚,孩子我想要过来,好要吗

离婚 2022-11-19 2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争取子女的监护权的方式:如果未满二十四个月的(哺乳期),母亲在同等有条件下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且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归女方,但是母方有特殊情形下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其他原因的。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归女方,但是母方有特殊情形下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其他原因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 下面我将针对协议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做简要分析。第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照月按法院的判决或者是双方的协议的数额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第
    二、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准予;第
    四、2至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第
    五、10周岁以上的孩子,则应考虑该孩子的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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