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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了。我还能向最xxx法院申诉吗?我应该怎样向最高法院申诉

诉讼 2022-11-20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情形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
    一、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 相对来说比较难,繁琐。向最高院申诉,须提交材料民事申诉状。向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提请抗诉,须提交材料申请提请抗诉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经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在此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 若当事人对于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民事诉讼提出的再审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之后,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抗诉以进行救济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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