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之前没有领结婚证,但却在同一户籍上的夫妻,如何进行离婚?它需要遵循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 2022-11-20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一方没有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以另一方的结婚证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不是夫妻,不可以离婚。但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离婚。或者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处理。
  • 没有领结婚证的双方要想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这之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不用走离婚程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