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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婚前做完房产公正,婚后可以加对方名吗

离婚 2022-11-20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登记方同意,那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但是加上配偶的名字之后就意味着,登记方将部分房产的份额赠送给配偶,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婚前房产婚后再加名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姻关系缔结前所取得的财产的归属问题,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房产婚后女方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上配偶的名字就相当于登记方将部分房产份额赠送给配偶,所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加上配偶名字的时候可以约定双方的份额,离婚的时候方便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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