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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小孩儿的离婚后,要转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婚姻家庭 2022-11-20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户口可以转走。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首先需要携带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前往户口登记机关;
    2、申请人需要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
    3、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会予以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应有:离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孩子户口的迁移需要的材料有: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迁入地派出所的证明、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给孩子办理上户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以及迁移证等资料。迁户的当事人得先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获得迁移证件。然后带着迁移证以及上述证件资料到需要迁入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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