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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一起网络诈骗,骗走24000,拿到受案回执单,但迟迟没有立案侦查,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3-06 09: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络诈骗已经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遇到现货交易诈骗您可以尝试报警或者向政府主管部门举报,但由于交易中心一般都有政府背景,在您没有确切的证据前,一般不会立案或者受理。因此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可以说是唯一途径,但是切记不可以选择诈骗作为案由起诉,因为是黑平台,一般是通过在后台服务器操纵数据或者在关键时刻制造网络卡顿假象阻止投资者买卖而对于上述情况,要么证据完全操控在对方手里,要么主观上是否“故意”十分难以认定,而且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此如果以诈骗起诉的话,会十分难以举证。
    故打这类官司,在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诈骗的情况下,不应以诈骗起诉,而是应该根据其交易模式、特征,以非法期货交易作为案由起诉,要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但是诉讼过程会很复杂,而且对方均为大公司,有一定的实力与背景,必然会聘请律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应诉答辩,所以建议您也聘请专业的律师处理为宜。
  • 被网络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依法维护权益,惩罚罪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网络报警网站http://www.bj.cyberpolice.cn/index.jsp)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报警之后还有可能追回被骗的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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