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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想和我表姐家的女儿结婚,算不算近亲结婚

婚姻家庭 2022-11-20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是法律规定的近亲结婚。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结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民法典》中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近亲结婚,即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具体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不能结婚;以及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任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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