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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离婚开庭一般会问什么问题

离婚 2022-11-20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开庭是法官会问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对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会问被告的答辩意见,会问原告、被告双方的辩论意见,法庭辩论终结,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起诉离婚开庭时会问的内容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
    3.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
    4.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再由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离婚案件开庭时,有下列注意事项:
    1、要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是一方有准予离婚法定事由的证据材料;
    2、作为案件原告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3、作为案件被告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4、按时在开庭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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