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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有租赁合同,租房不肯搬走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21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拒不退出公共租赁房屋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其搬迁;如果其仍不搬走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搬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租户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东西,按照双方实事合同(没书面合同也可),责令其搬走,滞留一天,补偿一天的房租。还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租房没有合同房东让搬租客应当及时搬离,搬离时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房屋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房没有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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