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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提了离职但是没有离职公司,到了月底应该发另一半年终奖了,公司不给我发,这个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11-21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员工辞职后是否有年终奖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有明确约定的,那么考核年度结束后离职的,应该支付年终奖。如果没有书面的约定,离职的员工可以不发年终奖。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离职后可以向公司讨要年终奖。年终奖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虽然员工离职了,但是其年终奖应该按照员工在岗期间应得的工资计算发放给员工。如果公司不支付的,那么反映到当地就业局解决,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发年终奖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请求获得年终奖了。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薪酬确认单等文件中单独约定的工资性奖金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绩效表现等综合因素,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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