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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医院做鉴定下午可以做吗?

医疗纠纷 2022-11-21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病历资料原件;
    2、封存保留的血液等实物;
    3、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输液、注射用物品等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 在我国司法鉴定一般是不可以晚上做的,具体司法鉴定的时间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事项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司法鉴定一般是不能晚上做的,具体司法鉴定的时间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事项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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