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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一分出轨,并且还和别人有了孩子,婚内打的欠条怎么算?怎样的欠条,才能让出轨一方单独承担债务?

婚姻家庭 2022-11-21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内出轨,如果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不需要进行分割,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协商由出轨方多分一点;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存在债务关系,那丈夫打给妻子的欠条是有效的,不管有没有离婚,都需要按照欠条约定的时间偿还。虽然夫妻结婚之后有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是可以拥有个人财产的,所以是有可能产生债务关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 婚内出轨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要和男方共同偿还债务,只属男方的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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