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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们创方是海南户口的,我们现都在银川,现在我们要离婚能不能在这边办离婚手续?

离婚 2022-11-21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需要如下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协议、结婚证等材料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应当递交民事起诉状就,并附相关证据,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判决后,即可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离婚用如下手续:
    一、协议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先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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