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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我们租的房子,楼下有个精神病人,有过骚扰我们的情况,请警察来过两次,现在还是害怕,于是想退租,需要付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22-11-21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刚签完房屋租赁合同不想租了可以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房东拒绝协商的属于租户单方面违约,房东可以要求扣留押金充当违约金以及要求其他违约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可以报警,由民警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损坏赔偿的话,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损失的费用。不够的要求承租人补上差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承租人欠租可以报警,但一般不予受理。出租人可以邀请承租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交租义务,经催告合理期限仍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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