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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离异,离婚协议将房屋及土地所有权全部分配给了子女,离婚后父亲在房子原有的基础上自费盖了二层,现在房屋拆迁房产证落了父亲一方的名字,房屋还属于子女吗?

离婚 2022-11-21 13: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屋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夫妻双方,或者先过户给一方然后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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