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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媳结婚快两年了现也没怀孕,今年四月份精神病发着了,当初隐瞒不知他有这个精神病,现我儿子不想过了我男方给的彩礼10多万还能追回吗?

离婚 2022-11-21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一年有孩子离婚的时候,彩礼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但是有一种情形除外,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结婚一年有孩子说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流产离婚的,彩礼一般不会退还,但是如果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等情形的,则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一年有孩子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彩礼一般是不能退的。但存在法如下返还彩礼情形的除外: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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