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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把房子过户给我,如果我老婆和我离婚,她能分到房产么?

离婚 2022-11-21 18: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屋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但是如果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夫妻双方,或者先过户给一方然后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应该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如果过户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该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过在过户时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赠送给自己子女的,那么即使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时,明确指定该房产只归自己子女个人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不是上述的情况,即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时,没有明确说明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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