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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婆婆结婚了贷款给儿子结婚,然后又离婚了,这个贷款谁来还

离婚 2022-11-21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贷款应属夫妻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能举证是一方贷款,而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属于一方的债务,有一方偿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贷款离婚后谁负责,关键要看该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由债务人自己偿还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用结婚证贷款买房离婚了贷款依法应由双方共同来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房产和贷款应当一并分割。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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