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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我在投稿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将别人的作品交上去了,这算抄袭或者剽窃吗?

损害赔偿 2022-11-21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算是侵犯著作权。侵权人需要向著作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般算是侵犯著作权的。且基于前述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要向著作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构成侵权。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侵权者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五项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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