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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去民政局办理完了离婚手续,没拿到离婚证,算离婚吗

离婚 2022-11-21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一定需要办离婚证。
    1、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自愿离婚,然后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
    2、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取得的是调解书或者说是判决书,没有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不是必须要拿离婚证。只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才会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无法协议离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不会领取离婚证,但会领取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无需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双方就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离婚判决书就可以证明双方已经离婚,不存在婚姻关系,以后再婚的时候,拿着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作为离婚证明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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