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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钱能全部取出来XX

劳动纠纷 2022-11-21 2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均可全额提取,全额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注销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的办理应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办理公积金的手续流程是: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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