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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母亲身体不舒服离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险吗?

劳动纠纷 2022-11-22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向公司离职的,一般不可以领失业保险。如果是非因本人意愿而离职的,且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本人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条件的,则可以领失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条件的,首先要按照规定缴费满一年,然后不是本人自己的意愿而离职的,最后是按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主动离职不符合领取条件。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因个人原因劳动者辞职,导致失业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个人选择辞职不符合条件,所以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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