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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但是法人代表和营业执照的那个名字我们都不认识,营业执照的公司名字和我们上班地点挂牌的名字不一致我们该告哪一个,告营业执照的公司,还是店名今天去了仲裁院,说我们收集的证据不足,也要搞清楚告谁,告错了就会败诉

综合法律 2022-11-22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向劳动部门投诉  可持有关凭证先到企业所在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服务站投诉,也可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 企业拖欠工资,劳动者一般需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无故拖欠工资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去劳动局投诉一般不予受理。劳动局受理的是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或雇佣关系,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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