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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结的婚,2020年离婚了。有离婚协议。我在2020年离婚后5月份买了房子,又在2021年5月份复婚了。但是还是过不了,现在还是想离婚,我之前离婚后买的房子,要分吗?

离婚 2022-11-22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的房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不管房本上有没有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会被分割,一般按照平均分割为原则。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一般是不予分配的,仍归婚前购房的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如果购房人婚后有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或是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后买的房子,离婚的分割:
    1、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由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明确只归自己子女的,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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