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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问题,在宾馆本来我说住一个月的,现在住了一周有事要走,当初支付了500住宿费,200电费,房东说不给退

消费者维权 2022-11-22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租房子没到期走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的不退钱。出租人可以退还房租剩余部分,对承租人已经居住使用的部分不予退还。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扣留相应的房租或押金作为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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