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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重组家庭,男方带两个孩子,我也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前夫带,一个我带着,现在再婚我们还能不能再要个孩子?

离婚 2022-11-22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相关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一般情况下,再婚有三个孩子就不能再生了。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等。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一般情况下,再婚有三个孩子就不能再生了。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等。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目前的计划生育新政如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如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家庭允许生育两个具有亲缘关系的子女,再婚前已经育有子女的重组家庭允许生育第三胎。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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