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买房写的女朋友的名字,房款是我一直在打,分手了房子归属谁

婚姻家庭 2022-11-22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婚前购房并且写一方名字的,房子属于登记一方所有。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谁所有;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子有出资的,或者是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一般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谁所有;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子有出资的,或者是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房子归属如下:
    (一)登记于双方名下无特别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双方各占50%;
    (二)登记于双方名下且约定份额的视为按份共有,根据出资份额确认权属比例;
    (三)登记于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个人独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