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驾驶证被扣满12分已经被公告停止使用了也过了15天还能学习嘛?

交通事故 2022-11-22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 驾驶证被扣了12分之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二十日内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清除,发还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后,驾驶人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后,驾驶人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
    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