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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想在外面读书,但父母不在身边,要亲属姐夫做监护人,开证明样版怎样开

综合法律 2022-11-22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监护人的证明可以在未成年被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如果被监护人为精神病人的,可以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孩子监护人证明去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根据有关规定,开具监护人证明可以先让村或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监护人凭证明、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自己是孩子监护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关于孩子监护人证明一般在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开具。根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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