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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但是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应该如何分配应该如何分配?

离婚 2022-11-22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登记夫妻其中一方的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父母的出资是借款,那就需要在离婚的时候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借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双方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的分割: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或者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夫妻双方也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成功的,按照协议进行;协议不成的,让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子的分配具体情况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均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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