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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要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的问题,我很早以前购买了一套门面房,属于某公司给开发商的抵债房,我从建筑公司手中买的,有销售合同,属于小产权房,无房产证,后来某公司又将其抵押拍卖,拍卖方以“市场化商品房”办理了房产证,说要强制执行,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22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以邮寄的方式立案,以下为邮寄材料:
    1、执行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信息);
    4、仲裁裁决书;
    5、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材料(如果有)。
  •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执行。
  • 可以强制执行与案件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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